鄭州結婚證辦理指南

鄭州結婚證辦理指南

辦理條件 國內居民辦理婚姻登記
1、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雙方或者一方常住戶口在本行政區域內);
2、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3、當事人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4、當事人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5、當事人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6、雙方自愿結婚 。
涉華僑、港、澳、臺居民結婚登記
1、男女雙方完全自愿;
【鄭州結婚證辦理指南】2、法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22周歲,女不得早于20周歲;
3、雙方無配偶;
4、雙方為非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5、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6、男女雙方須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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