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期是如何規定的

醫療期長短是根據工作年限來確定的,如果醫療期滿仍然不能工作的 , 是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
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3個月到24個月的醫療期:
(1)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3個月,5年以上的為6個月 。
(2)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6個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為9個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為12個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為18個月 , 20年以上的為24個月 。
【法律依據】
【醫療期是如何規定的】根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3條規定: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 , 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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