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文旅市場補貼政策

南安文旅市場補貼政策

南安市出臺36項措施配套文體旅產業高質量發展(四)
南安市大力推動文化體育和旅游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
【南安文旅市場補貼政策】一、支持提升文體旅市場活力
(一)鼓勵旅行社組織游客來南旅游,對年地接國內外游客200人次以上(含200人次)500人次以下(不含),在南住宿1晚的,獎勵20元/人次 。在南住宿2晚及以上的,獎勵30元/人次 。年地接國內外游客500人次以上(含500人次)的享受泉州及以上相關獎勵,不再享受本級獎勵 。

(二)鼓勵在旅游線路中增設固定的非遺展演體驗項目,市文體旅局每年進行評選 , 經文體旅局認定為非遺展演示范點的 , 給予每個示范點的運營主體5萬元獎勵 。鼓勵在旅游線路中增設熱氣球、滑翔傘等低空體育旅游項目,經市文體旅局認定為低空體育旅游示范點的,給予每個示范點的運營主體5萬元獎勵 。

(三)企業引進景區+沉浸式體驗等文體旅常態化小型合作項目,根據企業對文體旅常態化小型合作項目實際投資額的30%給予一次性獎勵,每個項目最高不超過5萬元 。

(四)文旅企業參加泉州市級(含)以上文旅主管部門組織的大型展會,每場分別給予一次性補助人民幣0.3萬元,每家每年不超過1萬元 。
(五)鼓勵各類市場主體加強文體旅產業運營服務標準體系建設,針對經驗成果轉化成為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福建省(含泉州市)地方標準制(修)訂主導單位的,分別給予一次性20萬元、8萬元、5萬元、2萬元的補助;對參與制(修)訂國際標準、國家標準(排名在前5位)、行業標準(排名前3位)分別給予一次性10萬元、5萬元、3萬元的補助 。對承擔國家級、省級標準化試點建設的單位 , 通過驗收后,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的專項補助 。
(六)引導鼓勵文體旅創意企業孵化器的成長,被文體旅局認定為文體旅創意企業孵化器(以下簡稱孵化器)的,自認定之日起三年內,每年按照該孵化器所有入駐企業年營業額總額的1.5%,給予該孵化器運營主體獎勵 , 每個孵化器運營主體每年獎勵最高不超過2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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