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文旅產品補貼措施

南安文旅產品補貼措施

【南安文旅產品補貼措施】南安市出臺36項措施配套文體旅產業高質量發展(三)
南安市大力推動文化體育和旅游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
一、支持文體旅產品優質特色供給
(一)鼓勵合理利用山林、湖泊、海洋等自然資源優勢,通過開放式、透水構筑物等未改變土地用途及功能、未固化地面、未破壞林木和耕作層、未改變水域海域自然屬性的方式 , 依法依規開發建設特色民宿、特色餐廳、精致露營等文體旅項目 , 經文體旅部門認定為推薦名單前五名的 , 按項目實際投入的10%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20萬元 。

(二)對總投資達到300萬元,客房數量在4-14間的單個民宿,每間客房給予一次性補貼1萬元 。對同一主體投資民宿集聚區,總投資超過500萬元的多個民宿,且平均單客房投資額(總投資/客房數)大于15萬元的,每間客房給予一次性補貼0.5萬元 。
(三)依據《旅游民宿基本要求與評價》,新評定為國家甲級、乙級、丙級的旅游民宿,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5萬元、10萬元、5萬元 。

(四)對新評定為國家級、省級和泉州級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區本級財政分別給予一次性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獎勵;對新評定為國家5A、4A、3A級的旅游景區,本級財政分別給予一次性200萬元、100萬元、30萬元獎勵;對新評定為國家級、省級旅游休閑街區的,本級財政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50萬元;對新評定為國家五星級、四星級、三星級旅游飯店,本級財政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獎勵;對新評定為全國鄉村旅游重點鎮(鄉)、福建省全域生態旅游小鎮的,本級財政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20萬元;對新評定為全國鄉村旅游重點村、福建省金牌旅游村的,本級財政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10萬元;對新評定為泉州市級觀光工廠、泉州市級文化引領的研學旅游基地 , 本級財政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新評定為5C級、4C級自駕車旅居車營地,本級財政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15萬元;對新評定為福建省帳篷露營地的,本級財政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 。

(五)鼓勵各鄉鎮推進“文體旅綜合智慧平臺”建設,推出旅游電子地圖、語音導覽、預約系統、旅游商品網購、網約導游、文旅APP、智慧體育等項目,著力打造智慧景區、智慧旅游酒店、智慧旅游小鎮等,項目建成投入使用后,按項目建設實際投入的10%本級財政給予一次性補助 , 最高不超過10萬元 。
(六)對新評定為國家體育旅游示范基地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5萬元;對新獲評“5A”的文化體育旅游類社會組織給予一次性5萬元獎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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