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共濟功能是什么?

保定市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共濟功能是什么?

為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提高醫保基金使用效率,減輕群眾醫療費用負擔,保定市醫療保障局全面貫徹落實河北省醫療保障局《關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資金支付使用有關事宜的通知》(冀醫保規【2023】6號)精神,正式啟用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共濟功能 。
【保定市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共濟功能是什么?】
什么是“個人賬戶共濟”
個人賬戶共濟是指職工醫保個人賬戶結余資金 , 可用于支付參保人員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醫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以及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費用 。

“個人賬戶共濟”對象授權范圍

授權人為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 。被授權人為授權人的直系親屬,且為河北省參保職工或城鄉居民參保人員 。授權人和被授權人的參保狀態均為正常參保 。
“個人賬戶共濟”使用范圍
被授權人使用本人醫保電子憑證、社會保障卡在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醫、定點藥店購藥時 , 如個人賬戶余額為零(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個人賬戶余額默認為0),可以使用授權人醫保個人賬戶結余資金支付應由個人負擔的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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