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無償獻血優待用血返還政策 濟寧市無償獻血優待用血報銷說明

濟寧無償獻血優待用血返還政策 濟寧市無償獻血優待用血報銷說明

濟寧市無償獻血優待用血返還政策
【濟寧無償獻血優待用血返還政策 濟寧市無償獻血優待用血報銷說明】濟寧市目前執行的優待用血報銷制度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辦法》、《濟寧市血液管理辦法》(市政府第31號令)、《濟寧市無償獻血者及其受益人用血費用報銷工作管理辦法》(濟衛醫字〔2018〕22號)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凡在我市參加無償獻血的公民享受以下優待有血權利:無償獻血的公民終身享受無限量免費用血 。無償獻血者及其受益人(配偶、父母、子女、配偶父母、子女配偶),因傷病醫療用血時,可免費享受與其無償獻血等量的醫療用血 。無償獻血者獻血量累計計算為在我市首次參加無償獻血之日至用血之日(以出院日期為準)后六個月內 。


無償獻血者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第六條 國家機關、軍隊、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動員和組織本單位和本居民區的適齡公民參加獻血 ?,F役軍人獻血的動員和組織辦法 , 由中國人民解放軍衛生主管部門制定 。對獻血者,發給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作的無償獻血證書,有關單位可以給予適當補貼 。
《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辦法》第十五條 對獻血者發給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作的《無償獻血證》 。對獻血者,所在單位可以給予適當補貼 。
>>>濟寧市無償獻血者優待用血報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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