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用人單位社保補貼申請安排

南安用人單位社保補貼申請安排

南安市用人單位社會保險補貼
(一)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
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含公益性崗位安置)并繳納2021年以來社會保險費的,按其為就業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 , 給予80%的補貼,不包括個人應繳部分 。補貼期限除對距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年齡為準),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 。

(二)自主創業人員
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在南安自主創業,本人及其招收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包括畢業學年高校畢業生及按發證時間計算 , 獲得畢業證書起12個月以內的高校畢業生 , 下同),同等享受用人單位招收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政策 。

(三)小微型企業
小微型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1年期限的80%基本養老、醫療保險補貼、失業保險費(從參保之月起12個月 , 階段性減免社會保險費期間,已減免部分不再重復補貼) 。
(四)申請材料
【南安用人單位社保補貼申請安排】
1.用人單位(企業)吸納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申請表(一式3份);
2.用人單位(企業)吸納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明細表(一式3份);
3.《勞動合同》(每人復印件1份);
4.企業(單位)為符合條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人員繳費明細表(可通過12333官網打印帶二維碼、電子印章,每人1份);
5.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提供《畢業證書》復印件(1份)
(五)受理地點
南安市美林街道江北大道1號行政服務中心2樓B2區13號窗口,咨詢電話:86353570.86383557.
附件下載:
1.用人單位(企業)吸納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申請表
2.用人單位(企業)吸納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明細表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