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哪些人員不能享受社保補貼 南安市職工醫保政策

南安哪些人員不能享受社保補貼 南安市職工醫保政策

南安市以下人員不得享受社會保險補貼
1.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期間(包括失業金、失業補助金、失業保險支付的醫保待遇等)的人員;
2.同一年度已在我市各級殘疾人聯合會享受社保補貼的人員;

3.已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
4.被各類用人單位錄用或招聘的人員;創辦企業或民辦非企業的人員;
5.個體工商戶戶主,企業(單位)法定代表人,擔任股東、監事、董事等企業主要職務的人員;
6.入學、應征服兵役、移居境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被判刑收監執行、死亡的人員;
【南安哪些人員不能享受社保補貼 南安市職工醫保政策】7.被列為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員,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
8.其它應當停止享受社保補貼情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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