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對蝦疾病使用藥物時應注意哪些問題?

防治對蝦疾病使用藥物時應注意哪些問題?

(1)正確診斷,對癥用藥 。防治對蝦的疾病,同防治人類、畜禽和魚類的疾病一樣,一種藥物必然對疾病的病因、病原有針對性,不可能有防治百病的靈丹妙藥 。近年來發現不步生產單位或養殖戶隨意用藥 , 也有的聽信漁藥商的編造,結果由于藥不對癥,不但沒有收到應有的防治效果,反面造成了人力物力的損失 。
(2)了解藥物性能,掌握使用方法 。當前養殖對蝦常用的藥物,基本上所采用的都是醫藥品、獸藥品、一些農藥或化學藥品等,各種藥物都有各自的理化特性 。例如高錳酸鉀、雙氧水、二氧化氯等強氧化劑,只能現用現配;如光敏藥物則應在早、晚使用 。

(3)了解養殖環境,合理施放藥量 。防治疾病,一般以一個池塘作為用藥單位(全池潑灑) 。池塘的理化因子,例如pH、溶解氧、鹽度、水溫等;生物因子 , 例如浮游生物、底棲生物的數量、種類和密度等;以及池塘的面積、形狀、水的深淺和底質狀況等等,都對藥物的作用有一定影響 。因此,必須在了解養殖池塘的基礎上,科學、合理地施放藥物 。

(4)注意不同養殖種類、年齡和生長階段的差異性 。近些年來除養殖中國對蝦、長毛對蝦等外,新的養殖種類不斷增加,例如斑節對蝦、南美白對蝦(從美國引入)、刀額新對蝦(原為野生種類)等,現已擴大到10多種 , 這些養殖種類或品種在其養殖過程和人工苗種生產期也常發生病害 。因此 , 在使用藥物防治其疾病時 , 必須考慮是否適用和使用多大的劑量;而且不同養殖種類或品種 , 對藥物的耐受性是不同的 , 即使是同一種類或品種 , 在其不同年齡和生長階段也是有差異的 。【防治對蝦疾病使用藥物時應注意哪些問題?】

(5)注意藥物相互作用,避免配伍禁忌 。各種藥物單獨使用于對蝦有機體可起到各自的藥理效應,但當兩種藥物合井使用時,由于藥物的相互作用,可能出現藥效的加強或減弱,也可能出現毒副作用的問題 。其配伍禁忌應注意兩個方面:一是避免藥理性禁忌;二是理化性禁忌 。
(6)認真察看群體動態,注意總結防治效果 。蝦池用藥,通常在6-12小時內要有專人值班,密切關注養殖群體的動態,如發現異常應及時搶救 , 12小時以后也應注意觀察并記錄下病情和死亡數,以便分析、判斷防治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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