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陽人才購房券申領范圍和條件 寧陽人才購房券申領范圍和條件

寧陽人才購房券申領范圍和條件 寧陽人才購房券申領范圍和條件

寧陽人才購房券申領范圍和條件:
1.在寧陽縣內依法設立的用人單位在職在崗工作,且正常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6個月及以上的人員 。其中,機關事業單位新錄用人員,可在辦理正式錄用手續后申領人才購房券 。

用人單位是指寧陽縣轄區內的企事業單位(含市屬以上駐寧單位)、行政機關以及醫院和學校 。企業根據工商注冊地確定,工商注冊地與納稅地不一致的,以企業納稅地為準 。
2.國內普通高校專科、本科、研究生學歷人才需具備統招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學歷(學位) , 國外院校畢業生需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 博士層次人才應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專技類人才需取得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技能類人才需取得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或技能等級證書 , 技工院校全日制畢業生需取得預備技師(技師)、高級工、中級工職業資格或技能等級證書;入選國家、省、市、縣重點人才工程的人才,應在我縣用人單位正常在崗發揮作用 。【寧陽人才購房券申領范圍和條件 寧陽人才購房券申領范圍和條件】


3.在我縣投資創業但社會保險未在我縣繳納的創業人才(企業第一大股東或法人代表),所創辦企業正常經營,正常連續納稅6個月及以上的,可申領購房券 。
4.未在我縣繳納社會保險的企業高管或其他從業者 , 在我縣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6個月及以上的,可申領購房券 。
下列情況的不能申領人才購房券:
①已享受泰安市企業新引進青年人才首次購房補助的人員;
②已享受我縣其他購房補貼或退役軍人購房券的人員;
③人才本人及其配偶在寧陽縣范圍內享受過經濟適用房、保障性住房等其他住房優惠政策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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