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因病或非因工致殘勞動能力鑒定怎么申報

泰安因病或非因工致殘勞動能力鑒定怎么申報

申報程序:
市直申報人員向所在單位或勞動(人事)代理中心提出申請并提報有關材料,經所在單位或勞動(人事)代理中心審核蓋章同意后,在規定時間內,報送至泰安市市民之家社保醫保大廳人社服務單位綜合業務受理室;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報送至市人社局工資福利處審核 。各縣(市、區)人社局負責本轄區內申請材料的受理和初審,按規定時間統一報送市人社局 。

每名職工一個自然年度內只能申報一次,再次申報時需補充反映病情變化的病歷或診斷證明 。
申報時間:
【泰安因病或非因工致殘勞動能力鑒定怎么申報】用人單位于每年4月、10月的25日前集中申報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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