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高層次人才生活和租房補貼領取條件

濟南高層次人才生活和租房補貼領取條件

申報條件
1.從市外引進,經市委人才辦認定的 A、B、C、D 類高層次人才應符合下列條件:
(1)人才家庭在濟無自有住房;
(2)在濟實際租房居住 。
人才家庭自有住房是指:擁有合法產權的住房;承租的公有住房;已辦理網簽備案的住房;已簽訂拆遷安置協議但未回遷的住房;已參加房改審批但未登記確權的住房;已轉移或享受貨幣拆遷政策未滿3年的住房;其他實際取得的住房 。

2.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應符合下列條件:
(1)申報時畢業時間不超過 3 年 。
(2)與用人單位簽訂 3 年及以上勞動合同(聘用合同),并正常繳納社會保險 。
支持政策
【濟南高層次人才生活和租房補貼領取條件】符合條件的人才,自補貼申報審核通過次月起,分別給予 A類人才每月 5000 元、B 類人才每月 4000 元、C 類人才每月 3000元、D 類人才每月 2000 元的生活和租房補貼,最長補貼 5 年;分別給予博士研究生每月 1500 元、碩士研究生每月 1000 元的生活和租房補貼,最長補貼 3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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