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法制的核心 什么是宗法制的核心

宗法制的核心 什么是宗法制的核心

宗法制度的核心為嫡長子繼承制,即認定和正妻生的長子為法定的王位繼承人 。宗法制度是由父系家長制演變而成一種維護貴族世襲統治的制度 。夏朝時期確立了王位世襲制;商朝末年才完全確立了嫡長繼承制;西周進一步完備宗法制,即:立嫡以長不以賢 , 立子以貴不以長 。【宗法制的核心 什么是宗法制的核心】

此制度確立于夏朝,發展于商朝,完備于周朝 , 影響于后來的封建王朝 。按照周代的宗法制度,宗族中分為大宗和小宗 。


周王自稱天子,稱為天下的大宗 。天子的除嫡長子以外的其他兒子被封為諸侯 。諸侯對天子而言是小宗 , 但在他的封國內卻是大宗 。諸侯的其它兒子被分封為卿大夫 。卿大夫對諸侯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采邑內卻是大宗 。從卿大夫到士也是如此 。因此貴族的嫡長子總是不同等級的大宗(宗子) 。
大宗不僅享有對宗族成員的統治權,而且享有政治上的特權 。后來 , 各王朝的統治者對宗法制度加以改造 , 逐漸建立了由政權、族權、神權、夫權組成的封建宗法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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