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 鶴洲新區 珠海鶴洲新區保障性租賃住房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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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鶴洲新區保障性租賃住房攻略
一、配租對象
(一)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鶴洲新區(籌)范圍內注冊或經營企業的員工;
(二)鶴洲新區(籌)戶籍人員;
(三)港澳臺同胞及外籍人士;
(四)在滿足以上三點配租需求且房源閑置的情況下,配租范圍可擴大至珠海市其他區域 , 且配租對象符合《珠海市保障性租賃住房準入退出管理規定(試行)》規定的住房困難群體;
(五)其他符合配租的對象 。
二、準入資格

新市民、新青年以個人(家庭)名義申請新青年城市花園(一期)保障性租賃住房基本準入條件:
(一)申請人為年齡滿16周歲 ,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
(二)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在鶴洲新區(籌)范圍內無自有房產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的住房困難家庭;
(三)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不能重復受保,即已在本市享受保障性住房福利保障的,不得重復申請 。如居住本項目確比原配租住房生活、工作便利的原已配租家庭(個人),經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確認后,可直接調整入住 , 但租金標準按本項目標準繳納;

【珠海 鶴洲新區 珠海鶴洲新區保障性租賃住房攻略】(四)申請人須提供當前合法有效的本市居住證明,如有效期內的居住證明、就學證明等 。就業職工應與現工作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在珠海自主創業的,須提供有效的繳納職工養老保險證明 。
三、申請管理
(一)個人(家庭)名義申請
申請人在珠海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平臺(網址https://bzxzf.zhszjj.com/)中保障性租賃住房板塊 , 獲取意向配租房屋信息后,通過珠海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平臺向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提交配租申請材料,材料齊全的,通過審核并經公示無異議后,可進行實物配租 。實物配租期間 , 禁止轉租第三方;如承租人存在《珠海市保障性租賃住房準入退出管理規定(試行)》第十五條需退出租賃的情形時,由租賃企業珠海大橫琴城市新中心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租賃企業”)根據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中約定的租賃準入退出條件及違約責任處置,并與申請人解除合約,責令其退出保障性租賃住房 。

(二)單位整體租賃
本項目房源可實施企業整體租賃,企業作為整體租賃的主體 。企業整體租賃新青年城市花園(一期)的,應預審申請人員申請資料,與租賃企業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 并通過珠海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平臺集中向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提交申請材料,材料齊全的,通過審核并經公示無異議后,可進行實物配租 。整體租賃時,企業應制定房源配租方案,并每年向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提交整體租賃房源的配租人員信息 , 并對房源承租人資格進行審核管理 。如承租人資格不符合的,企業應主動向租賃企業及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匯報反映,由租賃企業根據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中約定的租賃準入退出條件及違約責任處置,并與申請人解除合約 , 責令其退出保障性租賃住房 。企業應做好承租人的溝通協調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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