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廈門職工醫保新政策 2023年廈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

一、參保對象
廈門市行政區域內,未參加職工醫保或未按照規定享有其他醫療保障的下列城鄉居民依法參加居民醫保:
(一)廈門市戶籍的成年居民
(二)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
1.廈門市戶籍的未成年人;
2.父親或母親持廈門市有效居住證且參加廈門市職工醫保的非廈門市戶籍未成年人 。
(三)廈門市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設立的各類全日制學校在校在園學生(以下簡稱“在校學生”),不包括接受成人高等教育(含脫產、業余、函授形式學習)以及進修、網絡、廣播電視等學校的學生 。
二、參保登記
(一)登記時間
集中參保登記時間為2022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日常參保登記時間為每月4日至月底 。
(二)參保受理
1.已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參保信息未發生變化且需繼續參保的,無需重新辦理參保登記,只需在繳費期內繳納醫保費款 。
2.在校學生通過所在學校辦理參保申請,其他城鄉居民通過戶籍所在地(居住地)居(村)委會辦理參保申請 。學校或居(村)委會接到城鄉居民申請、進行參保信息采集后,統一向稅務部門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
三、申報繳費
(一)繳費標準和繳費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一個基本醫療保險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為430元/人,財政補助770元/人,合計1200元/人 。
集中繳費時間為2022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日常繳費時間為參保當月4日至月底 。
(二)繳費方式
1.個人自繳
參保人可使用銀行一卡通委托代扣、醫保家庭共濟賬戶代繳、銀聯在線繳費等方式進行繳費 。參保人于2022年11月1日前已辦理醫保家庭共濟賬戶代繳登記或一卡通委托代扣的,稅務部門將在集中繳費時間內從其醫保家庭共濟賬戶或銀行一卡通委托代扣賬戶分批分次扣繳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費;請確保醫保家庭共濟賬戶或委托代扣的銀行卡賬戶內足夠余額代扣代繳費款,避免因余額不足扣費款不成功 。
對日常參保人員,稅務部門于其參保當月4日至月底從醫保家庭共濟賬戶代繳或個人委托扣款賬戶扣繳相應年度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費 。
2.學校或居(村)委會代繳
學校或居(村)委會在上述繳費時間期限內統一向稅務部門申報繳納 。
四、待遇生效時間
參保人在集中繳費時間內完成繳費,可從2023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醫保待遇 。超過集中參保繳費期,符合參保條件的城鄉居民可以中途參保,按全年的個人繳費標準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但中途參保的人員與正常參保人員待遇享受存在下列差別:
一是待遇生效時間不同 。在當年度開始3個月后(即每年3月后)參保繳費,繳費之前不享受醫療保障待遇,繳費之前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個人負擔,且不計入個人自付費用計算范圍 。參保次月繳費到賬的,從參保當月起開始重新計算連續參保時間;參保次月繳費未到賬的,從實際繳費到賬當月起開始重新計算連續參保時間 。連續參保時間不足將影響今后的醫保待遇 。
二是會影響連續參保時間計算(未成年人、在校學生、醫療救助對象除外),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待遇的標準,是根據其醫療費用發生時連續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時間確定的:
連續參保時間不滿12個月的,按統籌基金正常待遇的50%支付;連續參保時間滿12個月不滿24個月的,按統籌基金正常待遇的75%支付;連續參保時間滿24個月的,按統籌基金正常待遇的100%支付 。
特別提醒:參保人要保持參保繳費時間的連續性,確保不影響醫保待遇享受 。
五、醫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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