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泰州市主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方案

2021年海陵區、高港區、醫藥高新區和市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方案
一招生原則
1.全面實行公辦民辦學校同步招生,公辦民辦學校同步登記報名、同步招生錄取、同步注冊學籍,堅決杜絕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 。
2.堅持公辦學校“劃區招生、相對就近、免試入學”的原則,科學劃定公辦學校施教區,嚴格執行施教區入學政策,所有義務教育學校不得組織任何形式的入學或升學考試 。
3.堅持公共服務全覆蓋原則,統籌安排殘疾兒童和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保障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 。
4.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規范招生程序,嚴格招生紀律,實行陽光招生 。
二招生對象
小學一年級入學對象為201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滿6周歲的兒童 。初中一年級(七年級)入學對象為2021年7月小學畢業的學生 。嚴禁小學招收不足入學年齡的幼兒提前接受義務教育 。
三學校施教區的確定和學生所屬施教區的認定
(一)根據各學校的辦學條件、辦學規模及各區域的生源情況劃定學校施教區 。
(二)確定入學新生所屬施教區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學生與其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的戶籍保持一致 。
(2)戶籍住址、不動產權證(或房產證)坐落地和實際居住地保持一致 。
(3)申請入學學生的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須于今年7月16日前辦理好房屋產權及戶籍手續,并實際居住 。
(三)繼續實行學段管理制度 。
從2019年起,學段內(小學6年或初中3年),學校對施教區內同一住房只提供一個學位(同一家庭多胞胎和符合政策的二孩可以入學) 。
(四)有下列情況的,憑相關材料,可按照劃定的施教區入學:
1.父母在城區確無自有住房(家長向接受報名的學校提出無房核查申請,由學校組織統一核查),長期實際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且父母婚后、孩子出生后三人的戶口一直都與老人在同一戶籍,且從未遷移過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不動產權證(或房產證)坐落地與戶籍地址一致,此房產可作為確定施教區的依據 。
2.革命烈士、現役軍人(含武警)、消防救援人員、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公派出國人員、當年度軍隊轉業安置人員、高層次人才及對泰州經濟社會發展做出重要貢獻人員,其子女當年入學,由有關部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經審核批準后統籌安排 。
3.對當年(從2020年9月1日起計算)支持舊城改造,按期拆遷的拆遷戶子女,因拆遷安置暫未搬進新居的,可安排在被拆遷地或安置地施教區內學校就讀 。
四報名辦法
1.學校招生分為報名登記審核、錄取公示、辦理學籍三個環節 。各學校按教育局統一部署、統一時間、統一要求實施招生工作 。
2.為方便廣大群眾,提高教育服務效能,今年義務教育學校繼續實施網上招生報名,通過陽光招生系統,實行招生報名戶籍、房產等信息網上比對驗核,推行“不見面審批”服務 。網上報名端口、報名方法及流程將于7月上旬發布 。不具備網上報名條件的家庭可以按時到所在施教區學校,由學校現場幫助進行網上報名 。
五報名登記及領取入學通知書時間
1.報名登記時間:
民辦學校網上報名時間為7月12—13日,7月14—15日搖號,并公布錄取名單,已被錄取的不再參加公辦學校招生報名,未被錄取的學生參加公辦學校招生報名 。每名學生只能報名1所民辦學校 。
公辦學校網上報名時間為7月16—18日 。
7月19—22日,組織不具備網上報名條件的家庭和特殊兒童少年等進行學?,F場驗核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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