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幼兒園開學2021 2021年姜堰區幼兒園入學學區確認方式

(一)確定入園幼兒所屬施教區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入園幼兒與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戶籍原則上保持一致 。
2.戶籍地址、不動產(或房產)證坐落地和實際居住地地址原則上保持一致 。如戶籍地址和實際居住地不一致 , 以實際居住地不動產(或房產)證為準 。
3.申請入園幼兒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須于今年6月30日前辦理好房屋產權及相關手續 , 并實際居住 。入園幼兒父母(含入園幼兒)與他人共有的普通住房、車庫、期房、店面房等不作為入園依據 。【姜堰幼兒園開學2021 2021年姜堰區幼兒園入學學區確認方式】
4.施教區內住房沒有使用過學位(幼兒園3年 , 時間從2020年秋學期起計算) , 同一家庭多胞胎和符合政策的幼兒可以入園 。區教育局將會同有關部門對各公辦幼兒園入園幼兒家庭不動產(或房產)證進行嚴格核查 。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按以下辦法處理:
1.父母在城區確無自有住房(家長向接受報名的幼兒園提出無房核查申請 , 由區教育局會同有關部門統一核查) , 長期實際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 , 父母婚后、幼兒出生后的戶口一直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戶籍(從未遷移過) , 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不動產(或房產)證坐落地與戶籍地址一致 , 此房產可作為確定施教區幼兒園的依據 。
2.2021年8月20日前在城區購房但未能及時辦理不動產(或房產)證的 , 如契稅已繳 , 憑購房全額發票、契稅發票及合同等由有關幼兒園(教育集團)統籌安排 。
3.2020-2021年搬遷戶子女 , 可以根據搬遷協議在原搬遷地點或新購房地址進入相關幼兒園就讀 。
4.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等各類優撫對象人員子女 , 由有關部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 經審核批準后統籌安排 。
5.區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對姜堰經濟社會發展作出重要貢獻人員子女入園 , 根據姜堰區優化營商環境20條要求 , 由有關部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 經審核批準后統籌安排 。
6.外來務工隨遷子女 , 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憑父母身份證、營業執照和納稅證明或勞動合同和社保手續、戶口簿、出生醫學證明、預防接種登記本、外來人口居住證等 , 向暫時居住地所屬施教區的幼兒園提出申請 , 由各幼兒園根據學額情況酌情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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