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失業補助金可以申請第二次嗎 東莞失業補助金可以申請幾次?

東莞失業補助金只能申請一次,領取期限最長為6個月,自失業人員符合條件的當月起計算,按月發放 。
申請流程
網上申請
【東莞失業補助金可以申請第二次嗎 東莞失業補助金可以申請幾次?】1、“粵省事”微信小程序
【詳細路徑:粵省事→社?!I(需登錄)→失業補助金申領】;
2、登錄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服務平臺 http://hrss.gd.gov.cn/gdsbfw/
【詳細路徑:點擊網上服務→社會保險網上個人服務(需登錄)→失業補助金申領】;
3、廣東人社APP
【詳細路徑:公共服務→社會保險→失業補助金申領】;
4、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 http://si.12333.gov.cn
【詳細路徑:失業待遇申領→失業補助金網上申領(需登錄)】
5、支付寶APP
【詳細路徑:市民中心→社?!珖I金申領】
窗口申請
1、參保人本人向東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辦事大廳或鎮(街)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辦事大廳提出申請 。
2、受理員當場對參保人條件及材料進行受理審核,接件受理員審查,一般情況當場作出受理決定;申辦人符合申請資格,予以受理;申辦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接件受理員不予受理,告知申辦人原因 。
3、初審通過的,受理員在系統錄入有關資料,進行待遇核定,確認系統的核定結果正確后,在系統提交復核員復核,業務復核員對有關的待遇條件進行全面復核,復核簽名后,將《失業補助金支付決定書》等資料反饋申辦人簽收確認 。
4、各社保經辦機構及時將結果反饋給申辦人并按時發放失業補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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