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哪些基本生活保障待調不能同時享受

江蘇省制定出臺《江蘇省特困人員認定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適度放寬有關認定條件,細化收入財產具體規定,加強與相關政策的銜接,進一步規范我省特困人員認定工作,確保應救盡救、應養盡養 ?!掇k法》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
【江蘇哪些基本生活保障待調不能同時享受】
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殘疾人“兩項補貼”和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保障待遇不能同時享受 。
①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的,不再適用最低生活保障政策;
②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的殘疾人不再享受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 。
③同時符合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條件和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認定條件的未成年人,選擇申請納入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保障范圍的,不再認定為特困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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