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肅州區優化疫情防控措施第11號通告2022


酒泉肅州區優化疫情防控措施第11號通告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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肅州區關于進一步優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11號)
為認真落實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關于進一步優化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2〕113號)和省市聯防聯控領導小組關于優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精神 , 經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研究,自2022年12月8日起,進一步優化疫情防控措施 , 切實保障人民群眾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1.不再開展全員核酸檢測,進一步縮小核酸檢測范圍,撤銷外防輸入卡口檢疫點 , 對跨省跨市來肅返肅人員做好“肅辦速好”信息管理登記,不再查驗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不再開展“落地檢” 。
2.高風險區來肅返肅人員納入社區(村組)網格化管理 , 第1、5天自行到非“綠碼”核酸采樣點進行核酸檢測,最后一次核酸檢測陰性后轉碼,自由流動 。
3.政府設置常態化核酸采樣點,提供便民核酸檢測服務 。除重點風險崗位從業人員按規定頻次落實“應檢盡檢”外,其他人員實行“愿檢盡檢” 。
4.除養老院、福利院、醫療機構、托幼機構、中小學等特殊場所外 , 進入非重點場所、機構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再掃場所碼、不再查驗健康碼、行程碼和核酸陰性證明 。
5.進入公共場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開展公共服務人員 , 需規范佩戴口罩 。
6.嚴格按照樓棟、單元、樓層、住戶劃定高風險區,不得隨意擴大到小區、社區各街道(鄉鎮)等區域 。高風險區內所有人員足不出戶、上門采樣、上門服務 。符合解封條件的高風險區要及時解封,做到快封快解、應解盡解 。
7.不再對小區、單元采取臨時封控 。嚴禁以各種方式封堵消防通道、單元門、小區門 , 確保群眾看病就醫、緊急避險等外出渠道通暢 。
8.如接到疾控部門通知核酸檢測結果異常 , 應第一時間主動向所在鄉鎮、社區報告,并做好個人防護和健康監測 。無癥狀感染者和輕癥患者,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可居家隔離,也可自愿選擇到亞定點醫院進行集中隔離治療 。選擇在亞定點醫院集中隔離救治費用按醫保政策執行 。
9.密切接觸者落實5天居家隔離,也可自愿選擇集中隔離,第5天核酸檢測陰性后可解除隔離 。在集中隔離點隔離期間所產生的費用由個人承擔 。
10.對檢出的癥狀較重的陽性感染者和老、幼、殘、孕及基礎病較重的陽性患者,可以分類收治到定點救治醫院進行隔離治療 。
11.建立社區和專門醫療機構的協調對接機制,加強120的救治和轉運能力,為獨居老人、未成年人、孕產婦、殘疾人、慢性病患者等提供就醫便利 。
12.各藥店要正常運營,不得隨意關停 。居民到藥店購藥不再登記信息 , 不再賦“黃碼”管理 。不得限制居民線上線下購買退熱、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處方藥物 。
13.各級醫療機構、藥企、藥店要做好自測抗原試劑和退熱、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處方藥物的儲備和供應,切實滿足群眾購買需求 。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對上述藥品市場供應監測,及時調度緊缺藥品,打擊囤積藥品、哄抬價格等行為 。
14.將醫務人員、公安、交通物流、商超、保供、水電氣暖等保障基礎醫療服務和社會正常運轉人員納入“白名單”管理,做好個人防護、疫苗接種和健康監測,減少與社會面接觸,盡可能“兩點一線”閉環工作 。“白名單”管理人員檢出陽性時,工作場所不采取臨時封控,同工作場所人員不進行隔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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