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嘉定公租房什么情形需要退出申請

需要退出嘉定公租房的情形如下
承租人累計承租未滿6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退出公共租賃住房:
(一)租賃期滿前未提出續租申請,租賃關系到期自動終止;
(二)提出續租申請但經審核不符合續租條件的;
【上海嘉定公租房什么情形需要退出申請】(三)單位取消對本單位所屬員工承租公共租賃住房行為擔保責任;
(四)法律、法規和政府規章規定的其他情況 。
承租人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不予續租,且自租賃期滿應當退出已承租的公共租賃住房;對退出有困難的,區運營機構可給予最高不超過6個月的過渡期;過渡期內月租金按市場租金價格計收 。
承租人累計承租滿6年或有其他特殊情形的,按照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關于公共租賃住房租賃總年限期滿退出的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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