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父母雙亡人員所生子女登記戶口條件+材料

【武漢父母雙亡人員所生子女登記戶口條件+材料】父母雙亡人員所生子女登記戶口指南
一、申請條件
父母雙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 其所生子女隨祖(外祖)父母或者法定監護人(撫養人)登記戶口 。
注: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條解釋 , 可以隨第三方姓 。隨第三方姓氏的 , 需同時提供相應的合法有效證明材料
二、申報材料
1、《申報戶口登記表(父母雙亡人員所生子女登記戶口)》 (必須)
2、申請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必須)
3、居民戶口簿(擬落戶人)(必須)
4、出生醫學證明(必須)
5、父母死亡證明件或者生效的法院宣告死亡《民事判決書》(必須)
6、親屬關系證明或者法定監護人(撫養人)關系憑證(必須)
7、父母民族成份不同的 , 由監護人簽署《湖北省新增人口民族成份確認登記表》
三、收費標準
免費
四、法定時限
5個工作日
五、辦理方式
可通過湖北公安政務服務平臺進行在線申報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