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常州鄒區流動人口子女積分入學申請+時間+材料

2020年,鄒區鎮將繼續實行流動人口子女積分入學管理制度,現將積分管理工作相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申請積分對象
1、凡辦理居住證并已在本鎮居住1年(含)以上(提供的暫住證明材料至少包含本年度的有效暫住信息);
2、2020年6月15日前申請人或配偶在鄒區購房并取得房產證的;
經本人申請并經鎮相關部門核準的流動人口 。
【2020常州鄒區流動人口子女積分入學申請+時間+材料】二、本鎮參與積分學校和招錄人數
鄒區實驗小學(含東方校區)招錄370人;
卜弋小學招錄90人 。
三、受理時間安排
5月15日至5月17日——咨詢答疑,不接收材料;
5月18日至6月15日——積分材料受理期,逾期不予受理;
6月16日至6月22日——受理點只接受申請人的補充材料,不再受理首次申請;
6月23日起,不再接收任何材料;
6月26日至6月28日——鎮積分辦按鎮分校對積分情況進行預公示(在此期間,申請人發現評分錯誤的,可向鎮積分辦申請糾錯,逾期鎮積分辦不再受理);
7月1日至7月2日——鎮積分辦按鎮分校公示正式錄取人員名單;
7月3日至7月4日——申請人帶上身份證或戶口簿到受理點領取《入學準入卡》,逾期不領取視作自動放棄 。
四、受理地點及咨詢電話
地點: 鄒區鎮行政服務中心一樓西大廳(岳楊路)
電話:0519-83886229(僅限5月15日至7月5日開通)
五、報名所需材料
(一)必備材料(缺一不可)
1.居民身份證(孩子父母雙方)、居住證(申請人一方);
2.戶籍證明或戶口簿、家庭關系證明(戶主、申請人、孩子頁);
3.在本鎮有合法固定房產的,提供經鄒區派出所備案的房產證復印件;租賃房屋居住的,提供經鄒區派出所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集宿居住的,提供公安機關對集宿區房屋備案證明 。(二)選擇材料(根據積分人自身情況提供)
1.申請人文化程度(高中及高中以上)學歷證書或學歷驗證證明;
2.戶籍地衛生和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村、鎮、縣(市、區)三級證明材料(如屬于違法生育的可以不提供此證明材料);
3.申請人子女接受學前教育的,提供在鄒區本地就讀幼兒園蓋章的幼兒就讀年限證明;
4.申請人提供子女的《兒童預防接種證》(綠本);申請人或配偶在現居住地衛生院(醫院)建立《居民健康檔案》、簽約“家庭醫生服務”項目的(由衛生院核實,申請人需提前到現居住地衛生院辦理);
5.申請人或配偶在本鎮納稅的,提供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納稅憑證及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
6.申請人在本鎮企業工作并參加社會保險的,提供社保編號;
7.申請人有職業資格、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的,提供相關證書或認定證明(須在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全國聯網查詢平臺查證屬實的),同類型技能證明以最高級別計分;
8.申請人在我鎮規模企業工作的,應提供在有效期內的勞動合同及社保編號;
9.近三年申請人或其配偶在本市、區義務獻血的,提供義務獻血證(自2017年6月23日起至2020年6月22日止,可累計);
10.近三年申請人或其配偶有見義勇為的,提供區級及以上見義勇為基金會頒發的榮譽證書或表彰決定;
11.近三年申請人或其配偶做好人好事的,提供區級及以上部門表彰決定或區級以上新聞媒體宣傳材料;
注:以上證明材料有原件的,請提供原件一份與復印件二份 。
六、重要說明
(一)申請人需如實填寫《鄒區鎮流動人口子女積分入學管理申請表》和遞交相關材料,偽造或提供虛假申請資料的,不予納入積分入學管理;已納入的取消資格,且3年內不得申請 。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移交有關部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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