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興小學報名條件 宜興小學入學要求

城區公辦學校招生方案:
第一批次招生條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施教區學生,可直接報名入學 。
1.學生家庭(或學生與父母一方)擁有施教區正式戶籍和房產,戶籍與房屋產權證相一致 。
2.學生家庭(或學生與父母一方)擁有施教區正式戶籍(父母一方為戶主)的 。
3.學生父母(或父母一方)在施教區內擁有房產的(含非宜興市戶籍學生) 。若房產是學生父母與直系上一輩共有的,原則上學生父母房產所占份額不低于30% 。
4.學生隨父母(或父母一方)在直系上一輩處落戶且實際常年同住,直系上一輩在施教區擁有正式戶籍和房產 。
5.同時符合下列四個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
(1)父母在施教區穩定租住兩年以上;
(2)父母與城區用人單位簽訂一年及以上勞動合同或取得工商營業執照;
(3)其子女在戶籍所在地沒有監護條件且符合計劃生育政策;
(4)父母按規定在本市持續繳納社會保險一年以上(至少入學前1年開始,且延續到查驗日仍然在參保,無中斷,補繳無效) 。
另外,符合下列五種情況之一的,也可按正常入學辦理:
一是父母離異或學生為孤兒,戶口隨法定監護人在施教區;
二是學生父母雙方均為非施教區戶口的現役軍人(含武警)或長期因公出國(境)、長期支援邊疆建設者,學生為施教區單立戶口,或投靠親屬在施教區落戶;
三是在城區集體戶口子女入學,根據其實際常住地,按照相對就近原則在常住地施教區學校入學;
四是城市重點工程項目的被拆遷戶子女入學,憑拆遷安置的相關手續,自主選擇戶口所在地或安置房所在地施教區的學校就讀;
五是引進的高層次優秀人才子女入學,憑市委組織部頒發的《高層次人才服務一卡通》,按就近入學原則,由教育局安排到相應的學校就讀 。
第二批次招生條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報名登記,經公開方式確認錄取后入學 。
1.學生家庭在城區無戶口和房產,但父母在城區工作且在施教區內居住的本市學生 。需提供學生家庭戶口本,房產證(含學生家庭,租房戶房產證及房屋租賃合同),父母工作單位證明、父母與工作單位簽訂的六個月以上的勞動合同(或營業執照),持續6個月以上的社會保險等證明材料 。
2.施教區內符合下列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 。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施教區取得居住證半年以上,按規定在本市持續繳納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與城區用人單位簽訂一年及以上勞動合同或取得工商營業執照,其子女在戶籍所在地沒有監護條件且符合計劃生育政策 。需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家庭戶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居住證(取得居住證半年以上且居住地在施教區內),房屋租賃證明;
【宜興小學報名條件 宜興小學入學要求】(3)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本市持續繳納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的證明材料;
(4)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一年以上)或工商營業執照;(5)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戶籍地出具的合法生育證明或征收社會撫養費收據 。
3.城區跨施教區就讀的學生(僅限城區內與學校施教區相鄰社區居委內的學生) 。需提供學生家庭戶口本、房產證 。
二、非城區公辦學校招生
1.報名條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均可報名入學 。
(1)學生家庭(或學生與父母一方)擁有施教區正式戶籍(父母一方為戶主)的 。
(2)學生父母(或父母一方)在施教區內擁有房產的(含非宜興市戶籍學生) 。若房產是學生父母與直系上一輩共有的,原則上學生父母房產所占份額不低于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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