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穩定外來務工人員申請公租房補貼發放時間

丨余杭穩定外來務工人員申請公租房補貼發放時間
穩定外來務工人員符合條件后 , 并申請成功的 , 租賃補貼于次月月未發放至申請人提供的銀行賬戶 。
穩定就業外來務工人員申請條件
1.主申請人具有余杭區常住戶籍 , 或持有杭州市、余杭區公安機關簽發的有效期內的《浙江省居住證》;
2.申請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余杭區上年度城鎮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申請人具有副高級(含)以上職稱或碩士及以上學歷的 , 其申報的經濟收入不作為審核條件);
注:2021年城鎮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為77184元 。
申請人家庭成員名下無生活用機動車輛 , 或僅有1輛生活用機動車輛且機動車輛價格低于當地同期15倍年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注:2022年機動車車輛價格標準為19.8萬 。
3.申請家庭在主城區(含錢塘新區)、蕭山區、余杭區及臨平區無住房且在5年(含)內無轉讓住房紀錄;
4.主申請人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含)以上的勞動合同 , 且在余杭區連續繳納6個月(含)以上社會保險或公積金;或持有住所(或經營場所)在區內的營業執照和1年(含)以上完稅證明;
5.申請人具有中級(含)以上職稱 , 或高級職業資格證書且持證滿2年 。
【余杭穩定外來務工人員申請公租房補貼發放時間】6.申請家庭未享受相關住房優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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