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高淳區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條件

南京高淳區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入學申請條件:
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到我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就讀,其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應在我區實際居住滿一年,方可向區教育局和區招考中心提出入學申請,同時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家庭戶口簿和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身份證;
2.由公安部門出具的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在我區居住滿一年的居住證(至當年5月31日止);
3.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在我區個人繳納社會保險連續且滿一年憑證,或經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在我區連續且滿一年有效營業執照(相關證照均至當年5月31日止);
4.學籍卡(小學新生不用提供) 。
適用對象:
處于義務教育階段,跟隨其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來我區務工暫住的非我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 。
工作原則:
【南京高淳區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條件】按照“統籌安排,公辦為主”的原則,由區教育局和區招考中心根據本區義務教育學校辦學規模和接收能力(原則上小學每班不超過40人,初中每班不超過45人),統籌安排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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