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參保職工的門診共濟待遇是否可供家庭成員共同使用?

合肥參保職工的門診共濟待遇是否可供家庭成員共同使用?
答:不可以 。門診共濟待遇僅限本人享受 。職工個人賬戶資金可共濟使用 。
共濟條件
醫保個人賬戶提供人應為我市(含四縣一市)正常參保人員,家庭成員特指提供人的直系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個人賬戶使用人應為參加我市城鎮職工、城鄉居民醫保且待遇狀態正常的人員 。
支付范圍
審核通過后,共濟賬戶可用于定點醫療機構的就醫診療、繳納居民醫保 。后期隨著省相關藥品平臺的建立,還可用于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等 。
【合肥參保職工的門診共濟待遇是否可供家庭成員共同使用?】*需要強調的是,個賬共濟并非“共用社保卡”或“共用門診報銷額度” 。被綁定對象(如父母、孩子)在門診就醫時,依然出示本人醫保卡 。在本人醫保卡無個人賬戶或個賬余額為0的情況下,進行共濟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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