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職工醫保門診慢特病醫療費用保障

煙臺職工醫保門診慢特病醫療費用保障
我市職工門診慢特病病種分為甲類和乙類,目前,共計78種,其中,甲類16種、乙類62種 。
(1)甲類門診慢特病
職工醫保甲類門診慢特病患者發生的符合醫保政策規定的門診醫療費用,不設起付標準,由統籌基金按85%的比例報銷 。
慢性腎功能衰竭(腎衰竭期)患者的門診血液透析費用、腹膜透析費用及器官移植后服用環孢素A的費用在上述基礎上再提高10個百分點 。血液透析在包干結算定點醫療機構個人負擔每次為20元;在定額結算的定點醫療機構,個人負擔金額每次為33.15元 。
(2)乙類門診慢特病
乙類門診慢特病實行起付標準和限額管理 。年度起付標準為300元(癲癇所致精神障礙、精神發育遲滯伴發精神障礙不設起付標準) 。乙類門診慢特病患者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門診醫療費用,在起付標準以上部分按80%的比例報銷,一個醫療年度內不能超過該門診慢特病病種年度最高報銷限額 。
【煙臺職工醫保門診慢特病醫療費用保障】參保職工認定兩種乙類門診慢特病的,一個醫療年度只計算一個起付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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