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居住證可以提前多久簽注 揚州市暫住證有效期是多久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的最后1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機關或者其委托的組織辦理簽注手續 。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 。
?居住證持有人自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之日起30日內補辦簽注手續的,其居住證使用功能恢復,在居住地的居住期限連續計算;超出30日補辦簽注手續的,其在居住地居住期限自補辦居住證簽注之日起重新計算 。
年滿16周歲,因務工、經商等擬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的流動人口,應當在依法申報居住登記的同時,申領居住證 。
【揚州居住證可以提前多久簽注 揚州市暫住證有效期是多久】未滿16周歲或在本市求學、培訓、就醫、探親等流動人口,自愿申領居住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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