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私宰生豬刻合格章

從2011年2月開端,犯罪嫌疑人吳某伙同林某明、林某兵和倪某,違背國家生豬定點屠宰規定,采購生豬并私自屠宰出售,還雇人刻制肉質量量查驗章蓋在豬肉上 。
【福清:私宰生豬刻合格章】本月2日,(福建)福清市檢察院以涉嫌非法經營罪批準逮捕吳某 。
辦案檢察官介紹,自2011年2月起,吳某等四人在福清市龍山大街一出租房建立一個屠宰窩點,由林某明、倪某擔任從福清市上逕鎮等地采購生豬,在該出租屋私宰后,再將豬肉放在福清市龍山大街后山頂鄰近出售 。“為了使消費者定心采購私宰豬肉,他們還雇人刻制肉質量量查驗章蓋在私宰豬肉上 。”
截至本年案發時,吳某等四人累計從養豬場采購2000多頭生豬進行屠宰與出售,出售額達400多萬元 。
福清市經濟貿易局在執法檢查中發現該案,并于本年10月29日將該案移送給福清市公安局處理,福清警方同日將吳某捕獲 。
11月19日,林某明、林某兵向警方投案自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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