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征求意見稿 佛山市幼兒園托班開設與管理暫行辦法( 三 )


第十七條 【保教內容】幼兒園遵循2-3歲幼兒生長發育和心理發展規律 , 把幼兒的安全、健康工作放在首位 , 重視幼兒早期情感關懷和回應性照護 , 讓幼兒在生活和游戲中體驗 , 促進其在身體發育、動作-運動發展、行為習慣與自理能力、語言發展、情緒情感發展、社會性發展、審美發展、認知發展等領域的全面發展 。
第十八條 【組織實施】托班保育活動應當符合《托育機構保育指導大綱(試行)》的要求 。幼兒在園一日生活主要包括睡眠、進餐、如廁、學習、運動、游戲等 , 要從時間長度、活動量、動靜程度、個體差異等方面精細化安排一日生活 。活動組織應以游戲為主要活動形式 , 盡可能多的把活動安排在戶外進行 。保證幼兒充足的身體活動時間 , 天氣條件具備的情況下 , 全日制托班每天至少有3小時各種強度的身體活動 , 其中至少1小時為中高強度活動 , 每日戶外活動不少于2小時 。天氣條件不具備的情況下 , 幼兒每日參與不少于2小時的室內體育活動 。半日制托班各類活動時間對應減半 。
第十九條 【家園社合作】幼兒園應當建立基于托班特質的家園溝通合作機制 , 通過日反饋等方式 , 及時溝通身體狀況、情緒表現等生活情況 , 指導和幫助家長提高在日常養育、親子互動等方面的能力 。鼓勵托班保教人員主動開展家園社合作研究 。幼兒園應當開展多種形式面向社區0-3歲幼兒家庭的科學養育指導等公益性家庭教育服務活動 。
第二十條 【信息化管理】幼兒園應當加強幼兒信息管理 , 及時采集、更新托班幼兒信息錄入全國學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統 , 建立個人電子學籍檔案 , 使用佛山市學生健康信息監護系統 , 報告日常健康癥狀監測信息 , 實行動態化管理 。
第二十一條 【隊伍建設】幼兒園應當根據《托育機構保育人員培訓大綱(試行)》文件要求開展相關培訓 , 建立常態化培訓機制 , 把2-3歲幼兒托育照護知識和家庭養育教育指導納入年度培訓計劃 , 通過多種渠道開展保教人員職業道德、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 , 提高保教人員幼兒照護服務能力 。幼兒園每年至少組織1次保教人員健康檢查 。
第二十二條 【職能分工】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指導有條件的幼兒園開設托班 , 加強對幼兒園托班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衛生健康部門負責加強對幼兒園托班的衛生保教、膳食營養和疾病防控等工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 , 加強托班保教人員衛生保健知識培訓 。教育督導部門應當將托班的人員配備、設施設備條件、照護與保教質量等內容納入日常督導范疇 。
第二十三條 【協調機制】各級教育行政、衛生健康部門應建立有效的溝通協調機制 , 根據職責劃分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共同對轄區內幼兒園托班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 , 協同保障幼兒園托班管理中的機制優化、經費保障、隊伍建設和安全防護等重點工作 , 全面提升幼兒園托班的照護質量 。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解釋部門】本辦法由市教育局負責具體解釋 。
第二十五條 【實施日期】本辦法自2022年 月 日起施行 , 有效期3年 。執行期內 , 本辦法與上級有關政策規定不一致的 , 以上級有關政策規定為準 。
附件:佛山市幼兒園開設托班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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