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東莞異地中考認定條件 廣東東莞異地中考新政策2020

根據相關文件,在我市初中應屆畢業的隨遷子女,均可在我市報名參加高中階段升學考試(即中考),在填報志愿時,均可報考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 。如果還希望報考我市普通高中的,才需要另外提交申請及有關證明材料,經過認定后才具有報考普通高中資格 。符合報考普通高中資格的隨遷子女可以報考劃出一定的招生名額用于招收符合認定條件隨遷子女的公辦普通高中和民辦普通高中 。公辦普通高中錄取時,根據隨遷子女的學業考試成績和志愿,與本市戶籍考生分別劃線錄取 。民辦普通高中錄取時,根據隨遷子女的學業考試成績和志愿,與本市戶籍考生同一分數線錄取 。【2020東莞異地中考認定條件 廣東東莞異地中考新政策2020】

2020年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報考普通高中資格的認定時限至2020年8月31日止,即截至2020年8月31日,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隨遷子女具有我市初中階段三年完整學籍,其父親或母親經我市相關職能部門認定在我市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并持有在我市辦理的有效《廣東省居住證》累計滿三年或以上、按國家規定在我省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累計滿三年及以上或在我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累計滿一年及以上(不含一次性繳費年限) 。具體審核內容、申請人需提供的證明材料見《東莞市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報考普通高中資格認定工作指引》(附件3) 。因受疫情影響,居住證有效期滿但逾期未及時簽注或社保費延繳、延期辦理等情況的,特做如下補充說明:
1. 申請人所持《廣東省居住證》于2020年1月1日后過期,因受疫情影響未及時續辦簽注的,可認定為有效,且居住年限連續計算 。
2. 前期正常參保,但受疫情影響導致社保費存在延繳、延期辦理情況的,2020年2月至審核期間計入繳費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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