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2020年積分入學方案 2020東莞積分入學新方案4大變化整理

2020東莞積分入學新文件主要有4大變化,具體如下:
變化1
取消社保硬性要求、有效居住登記也可申請積分入學
根據《方案》,今年東莞積分入學申請更加便利,相比此前方案,新《方案》取消社保作為硬性申請條件,有效居住登記也可申請積分入學 。
對于符合《辦法》中提出的非東莞戶籍學生及家長,申請以學生戶籍為參考,可以選擇其父或母一方作為“家長方”申請積分制入學 。其中,家長方是東莞市戶籍居民,可按本方案直接為申請人提出積分制入學申請 。
家長方是中國境內非東莞市戶籍的,須持本市有效《廣東省居住證》或在本市辦理有效的居住登記;
家長方是港澳戶籍的,須持本市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證》或《港澳臺居民居住證領取憑證》;
家長方是臺灣戶籍的,須持本市有效《臺灣居民居住證》或五年期的《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港澳臺居民居住證領取憑證》;
家長方是外國國籍的,須持有效護照、簽證或居留許可等證件 。
變化2
五種方式任選其一作為積分入學申請地
符合規定的申請人,《方案》共提供五種方式作為申請地參與積分入學,其中提出積分制入學申請 。
其一,家長方現繳納社保所在的園區、鎮(街道);
其二,家長方現繳納稅款所在的園區、鎮(街道);
其三,家長方在本市擁有產權清晰的自有居所所在園區、鎮(街道);
其四,非東莞市戶籍家長方有效《廣東省居住證》或居住登記信息表上現居住地址所在園區、鎮(街道);
其五,東莞市戶籍的家長方現戶籍所在園區、鎮(街道) 。
相比舊版方案,居住證、繳納稅款所在鎮街以及家長戶籍所在地都可以作為申請 。
變化3
八大申辦程序參與積分入學,先公布學位后網上報名
根據《方案》,積分入學申辦程序包括:公布學位、網上報名、資料初審、審核評分、積分查詢、網上確認、積分公示、學位安排八大申辦程序 。
其中,明確了學位公布在第一位,此舉也便于家長參考及報名 。
各園區、鎮(街道)教育主管部門在每年春季開學后對轄區內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學位容量進行統計,核定當年可進行積分制入學的學位供給數,再由市教育主管部門統一向社會公布各園區、鎮(街道)積分制入學學位供給情況 。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由家長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填寫信息、填報志愿及上傳材料,審核部門將在全市網上報名工作結束后的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和評分 。審核部門評分結束后,家長方可登錄報名系統查詢申請人的積分情況,再次確認申請信息、積分結果、填報的志愿以及其他信息,進行“網上確認” 。
各園區、鎮(街道)教育主管部門根據申請人的最終積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并向社會公示 。
值得一提,《方案》指出,家長填寫信息及提交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因提供虛假信息或材料造成無法辦理學籍及其他不良后果的,由家長方和適齡子女自行承擔 。有關違規行為將納入家長方個人誠信檔案 。
在入學申請過程中一經發現提供虛假信息或材料的,將取消該生當年在本市入學申請資格,之后3年內不予受理其積分制入學或優待政策類型的入學申請 。
變化4
積分項目縮減為四個,居住證社保按月計分
歷來積分項目最受公眾關注,新《方案》中,學歷證書、計劃生育、在莞受教育年限等加分項目取消,積分項目簡化為四個,且積分方式也做微調 。
申請人選擇其父或母一方作為“家長方”后,按此家長方在“在本市辦理《廣東省居住證》年限”“在本市繳納社保年限”“在本市納稅情況”以及“在本市居所情況”四個項目的情況計算積分,除了“在本市居所情況”可以選擇家長方配偶、學生本人房產情況積分外,其他積分項目均以家長方情況積分,父母雙方不交叉或累計積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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