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廈門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 廈門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關于做好2022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調整工作的通知
各單位: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廈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規定》等相關規定 , 現就做好2022年度(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廈門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比例調整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比例和月繳存額
(一)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下簡稱“繳存基數”)
1.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2021年的月平均工資 。工資總額口徑按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國家統計局令〔1990〕第1號)執行 。工資總額按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的工資總收入計算 。
2.2022年1月1日(含)后新參加工作的職工 , 其繳存基數為該職工參加工作第二個月的月工資收入 。
3.2022年1月1日(含)后新調入的職工 , 其繳存基數為該職工調入當月的月工資收入 , 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
4.繳存基數上限為28884元 , 下限為2030元 。
(二)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簡稱“繳存比例”)
1.同一單位職工的繳存比例應一致 。單位繳存比例和職工繳存比例應保持一致 。
2.繳存單位可在5%至12%的區間內自主確定繳存比例 。單位申請降低繳存比例的 , 須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 。
(三)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下簡稱“月繳存額”)
【2022廈門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 廈門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1.月繳存額包括單位繳存部分和職工繳存部分 , 應分別實行以元為單位 , 元以下四舍五入 。
月繳存額=繳存基數×單位繳存比例+繳存基數×職工繳存比例
2.月繳存額上限為6932元 , 下限為204元 。
二、辦理方式
(一)線上辦理:已開通住房公積金網上繳存業務的單位 , 可登錄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網站(gjj.xm.gov.cn)綜合服務平臺辦理 。
(二)銀行辦理:單位經辦人持《廈門市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清冊》(單位所有匯繳人員均應列入)和《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申請表》 , 到單位住房公積金開戶銀行業務網點辦理 。單位申請降低繳存比例的 , 應提供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關于降低繳存比例的決議書 。
三、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2022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的調整工作應在7月份匯繳前完成 。單位在按本通知要求完成調整工作后一個月內 , 應將調整后的繳存基數、繳存比例和月繳存額告知職工本人 , 接受職工監督 。
廈門市住房公積金中心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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