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重慶涪陵義務教育招生政策公布 涪陵區義務教育劃片招生文件

招生原則
(一)依法入學原則 。202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滿6周歲及以兒童,應當依法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就讀特殊教育學校和條件不具備的農村地區村校(點)的兒童入學年齡可度放寬 。因身體狀況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報當地區縣人民政府教育行政
(二)就近免試原則 。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就近入學 。義務教育學校均不得以筆試、面試、面談等名義選拔學生
招生辦法
(一)城區居民子女入學 。根據涪陵江南城區(崇義、敦仁以及荔枝部分區域)、新城區(+- -校、 十三校、十四校、李渡小學、涪陵二十- -中、涪陵十九中以及涪陵巴蜀中學招生區域)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片區方案,適齡兒童、少年在其父母實際居住地所屬片區對應的學校入學 。若父母擁有兩處以上的住房在其父母長期居住房屋所屬片區對應的學校入學;若戶籍在涪陵江南城區、新城區,父母無住房但與子女長期租房或常年寄居他處,在其長期居住地所屬片區對應的學校入學
凡符合城區入學條件的活齡兒童、 少年需攜帶以下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對應小學、初中辦理入學報名手續:適齡兒童與其法定監護人的戶口簿:房屋產權有效證件:小學新生需提供預防接種證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學畢業證明 。
(二 )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入學 。隨遷子女入學堅持"兩為主””兩納入”政策,按照《重慶市涪陵區教育委員會關于調整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就讀學校的通知》(涪教委辦[2016] 138號)規定就讀,確保符合條件的應讀盡讀,不得隨意提高入學門檻 。
隨遷子女入學報名時需提交以下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適齡兒童(少年)與其法定監護人的戶口簿;適齡兒童少年與法定監護人的合法居住證明、合法工作證明(市內戶籍)和公安部門出具的流動人口居住證明(市外戶籍)等有關材料;小學新生需提供預防接種證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學畢業證明 。
(三)殘疾兒童入學 。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學生在招生范圍內公辦學校實行隨班就讀 。患有嚴重生理缺陷,但能適應學校學習、生活的殘疾學生,按照特殊教育學校招生要求就讀 。無法到校接受義務教育的重度殘疾兒童、少年,學校實施“ 一人一案”送教上門,并納入學籍管理 。極個別情況特別嚴重的殘疾兒童少年,須按照相關規定依法辦理緩、免學手續,可實施
(四)民辦學校招生入學 。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按照區教委審定備案的招生工作方案以及核定的招生計劃,與公辦學校同步通過媒體宣傳等方式向社會統一發布招生計劃、招生時間、招生方式等信息,同步開展招生,嚴禁超計劃招生 。根據“重慶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入學報名信息采集系統”(以下簡稱”系統”)內學生報名信息采集情況,報名人數小于或等于招生計劃的,采取登記注冊方式直接錄取;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在家長代表、學校代表和區教委有關科室人員監督下,于6月20日在市教委統一規定的時間內,由區教委基教科利用系統在指定地點統一開展電腦隨機搖號 。電腦隨機錄取結果產生后,系統將發送手機短信通知學生家長登陸系統查詢搖號結果 。經搖號錄取的學生須在6月21日18:00前登錄系統進行確認;未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6月26日. 報名人數招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全面完成招生工作 。對于違規招生、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 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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