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辦理新生兒出生登記是否有時間限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有關規定,嬰兒出生后一個月以內應由其父母(監護人)到公安機關為嬰兒辦理出生登記入戶手續 。對于申報入戶的資料齊全未能按時辦理出生登記入戶的嬰兒,經公安機關審核后予以辦理 。
注意:辦理新生兒出生登記須由監護人持相關證明材料前往辦理,新生兒無需一同前往 。
辦理材料
1.隨廣州市戶籍的父(或母)入戶的國內出生子女,需準備:
申辦報告(下載空表)、父母雙方的居民身份證、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父或母一方的結婚證、小孩出生證 。
2.父母一方為廣州市戶籍,在國外出生未取得國(境)外身份的子女,需準備:
申辦報告、父母雙方的居民身份證、父母雙方居民戶口簿、父或母一方的結婚證、小孩出生證、廣州市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戶口通知》(樣例如下) 。

廣州辦理新生兒出生登記是否有時間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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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父母一方為廣州市戶籍,在港澳臺地區出生未取得港澳臺地區身份的子女,需準備:
【廣州辦理新生兒出生登記是否有時間限制?】小孩入境身份證件、父母雙方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父或母一方的結婚證、小孩出生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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