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寧武鳴區務工隨遷子女入學報名材料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報名材料:
申請就讀武鳴區中心城區學校的 , 需向地段學校提供以下材料(各地段學校具體負責審核驗證 , 并上門實地核查 , 形成地段生報名初審材料經學區復核后上報城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
(1)戶口簿 。如適齡兒童與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不在同一戶口簿 , 則須提供雙方戶口簿及證明家庭成員關系的結婚證或孩子的出生證等 。
(2)居住證 。父母雙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武鳴中心城區持有的有效《居住證》(武鳴區戶籍不用提供) 。
(3)合法穩定住所材料 。有以下三種情況:
①有獨立產權房的 。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武鳴中心城區購房的且已實際入住的 , 需提供《不動產登記查檔證明》或其他的房產證明材料 。
②三代同堂居住的 。房產證所有人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 房產地址在武鳴中心城區的 , 需提供祖輩及父母雙方的《不動產登記查檔證明》(共3張)以及能證明祖孫關系的證明材料 。
③租房的 。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武鳴中心城區租房的 , 需提供父母雙方的《不動產登記查檔證明》(2張)、房屋租賃合同及能證明實際租住的材料(房租、水電繳納憑據等) 。
(4)合法穩定就業材料 。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武鳴中心城區的務工證明 , 即國家規定的勞動合同(含勞動合同書、用人單位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憑證)、納稅證明、工商營業執照(以實際經營為準)等3項材料的任何一項 。(武鳴區戶籍兒童父母在中心城區購房并實際入住的 , 不用提供務工材料)
【2022年南寧武鳴區務工隨遷子女入學報名材料】上述材料須于2022年7月8日前簽發(訂) 。
為更好地配合學校做好實地核查工作 , 家長可向學校主動提供購房后實際入住和營業執照實際經營的材料(如水電費繳納情況、店面圖片及經營流水賬等) 。
申請就讀非中心城區學校的 , 參照以上要求提供材料 , 由受理學校審核 。
由城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后與本城區戶籍學校服務地段學生混合編班 , 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教學、統一安排活動 , 有正式學籍 , 同樣參與各種活動和評優評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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