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居民醫保門診怎么報銷流程 呼和浩特居民醫保門診怎么報銷

呼和浩特居民醫保門診怎么報銷?
(一)門診統籌:
主要用于常見病、多發病、普通慢性病門診醫療費用的支付 。
1.門診統籌的支付標準是什么呢?
一個年度內 , 參保人員在不同級別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三個目錄”的門、急診(含中蒙醫特色門診)費用 , 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2400元 , 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的起付標準、支付比例按定點醫療機構等級分別設定、分別累計 , 具體支付標準如下:
(1)普通門(急)診支付標準
在一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費用 , 累計超過200元以上的部分按65%支付 , 支付限額為600元;在二級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費用 , 累計超過500元以上的部分按60%支付 , 支付限額為2400元;在三級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費用 , 累計超過1000元以上的部分按50%支付 , 支付限額為2400元 。
(2)中(蒙)醫特色門診支付標準
中(蒙)醫治療項目按療程進行結算 , 每個療程的治療周期為7-20天 , 一個療程內發生的費用在治療結束后一次性予以結算 , 一個年度內治療療程不超過4次 , 每個療程具體支付標準如下:
在一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費用 , 累計超過80元以上的部分按75%支付 , 支付限額為150元;在二級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費用 , 累計超過160元以上的部分按70%支付 , 支付限額為600元;在三級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費用 , 累計超過240元以上的部分按60%支付 , 支付限額為600元 。
(3)參保大學生校內門診支付標準
參保大學生在本校定點醫院(醫務室)發生的費用 , 不設起付線 , 直接按50%支付 , 支付限額為150元 。
2.參保居民享受門診統籌待遇時怎樣結算?
參保人員在我市定點醫療機構門(急)診就醫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三個目錄”的費用通過讀取醫保電子憑證或《社會保障卡》在醫療機構直接結算 , 屬于門診統籌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定點醫療機構記賬處理 , 與醫保經辦機構按照協議規定進行結算;屬于參保人員自付的部分由參保人員與定點醫療機構直接結算 。
(二)門診慢特病、門診特殊用藥
【呼和浩特居民醫保門診怎么報銷流程 呼和浩特居民醫保門診怎么報銷】1.如何申報及認定門診慢特病和門診特殊用藥?怎樣享受相應待遇?
參保人員可隨時到我市就醫的二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辦理申報認定 。認定后 , 在定點醫療機構或開通“雙通道”管理的定點藥店通過讀取醫保憑證直接結算并享受相應待遇 。
2.在異地發生的門診慢特病是否可以享受相應待遇?
按照國家、自治區醫保有關規定 , 目前我市已開通惡性腫瘤(包括白血病)門診放化療、尿毒癥門診透析治療、組織器官移植術后抗排異治療三個病種的異地直接結算 , 參保人員須按上述規定在我市門診慢特病認定機構申報認定后 , 方可在就醫地醫療機構通過讀取醫保電子憑證或《社會保障卡》直接結算 , 享受醫保待遇 。
3.門診慢特病的支付標準是什么呢?
門診慢特病統籌支付費用計入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 。
一個年度內 , 每個病種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的基本醫療保險起付標準、支付比例和年度支付限額分別設定 , 乙類藥品和部分支付的診療項目個人先自付10% , 符合基金支付范圍的醫療費用按以下規定支付 。經基本醫療保險支付后屬于大病保險政策的費用按相關規定享受大病保險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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