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居民醫保待遇什么時候開始享受?

呼和浩特參保居民繳納醫療保險費后 , 從什么時候開始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城鄉居民足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 , 按照自然年度計算參保周期并享受待遇 , 每個參保年度待遇終止時間為參保年度的12月31日;待遇享受開始時間按照以下規定確定:
【呼和浩特居民醫保待遇什么時候開始享受?】(一)學?;蛴變簣@代繳的在校(園)學生兒童在集中繳費期內參保繳費的 , 從參保年度的上一年9月1日開始享受待遇 。
(二)參保身份登記為“新生兒”的 , 按規定在出生90天內繳納出生當年醫保費用的 , 從出生之日起按規定享受待遇 。
(三)其他居民按以下規定執行:
1.首次參保:從繳費當月開始享受待遇 。
2.續保:參保人員在待遇期滿后的3個月內辦理下一年度的續保繳費 , 直接接續上一年度享受待遇 。
3.中斷參保后重新參保:未在待遇期滿后的3個月內接續上一年度參保繳費的 , 視為中斷參保 。中斷參保后重新參保的 , 從繳費當月設置3個月待遇享受等待期 , 待遇享受等待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不享受任何醫保待遇 。
4.跨制度參保: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中斷繳費3個月內辦理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 , 不設等待期 , 從繳費當月開始享受待遇 。未在中斷繳費3個月內辦理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的 , 從繳費當月設置3個月待遇享受等待期 , 待遇享受等待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不享受任何醫保待遇 。
跨統籌區參保的 , 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和經辦規程按照國家、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
(五)繳費時間以稅務部門實際收繳時間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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