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應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條件 寶應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條件及標準

具有本市戶籍,年齡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以上、60周歲以下,未參加相關社會保險的城鄉居民,可在戶籍所在地自愿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保?。
但不包括以下人員:
1、已經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
2、在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及人民團體具有正式工作的人員;
3、已經按照《市政府關于印發〈揚州市市區被征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揚州府發[2011]114號)文件參保的被征地農民和失地農民;
4、已經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或者已經領取城鄉居保基礎養老金的人員;
5、已經按照《揚州市市區70周歲以上“三無”老年居民養老補貼辦法》(揚府發[2009]195號)及其貫徹細則和修改后擴大到60周歲已領取養老補貼且補貼標準超過現行基礎養老金發放標準的人員;
6、已辦理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并按月享受退休金(養老金)的人員 。
【寶應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條件 寶應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條件及標準】7、已按國家規定領取供養直系親屬定期救濟費的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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