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涉嫌假獸藥數占抽檢總數的10%以上

在農業部通報的2015年第十二批假獸藥查處活動的通知中,曝光了4批假獸藥,124批涉嫌假獸藥 。在這128批獸藥中,山東省獸藥質量檢驗所(下稱山東所)抽檢發明的就有51批 。從這一批來看,山東省發明涉嫌假獸藥數量最多,但采訪人員經過知道發明:通觀2015年全年各省份的獸藥抽檢總數,發明通報涉嫌假獸藥的數量,無論是山東省內,還是全國,都占到了抽檢總數的10%以上 。之所以浮現這么高的比例,主要是現行規定下,獸藥生產廠家和經營企業相互推諉的結果 。
被抽樣企業歸函否認
即打入“涉嫌”假獸藥名單
為了加強獸藥監管,農業部每年都下發《獸藥質量監督抽檢準備》,對執行準備的請求、組織實施、抽檢原則、抽檢比例、抽樣請求、樣品確認、檢驗請求、結果確認和處理、各省抽檢數量進行詳細的規定 。那么,對“涉嫌假獸藥”,準備中是怎么規定的呢?
2月23日,山東所相關工作人員告訴采訪人員:根據現行的獸藥抽檢準備,從經營、使用環節抽取的樣品應進行樣品確認 。具體來說,樣蒲衢樣單位(各省省級藥檢所和中監所)在抽取樣品后,應以郵政快遞或其他快遞方式向樣品標稱企業寄送《產品確認書》 。樣品標稱企業應自收到《產品確認書》的7個工作日對樣品的真切性予以確認并反饋 。逾期未歸重的,視為對樣品真切性無異議,可認定為標稱企業產品 。對逾期未反饋的,樣品確認單位要及時通過郵政快遞或其他快遞網絡系統下載簽收記錄 。要是標稱企業收到《樣品確認書》后,歸函確認“非該企業產品”,那么,獸藥檢測部門就不再進行檢驗,并按涉嫌假獸藥上報贈農業部和省畜牧局 。
上述這一規定,簡單通俗地說,就是獸藥檢驗部門在經營和使用環節抽取獸藥樣品后,要向標稱獸藥生產企業發函確認“我們在某某地某某養殖場或者某獸藥經營門市,抽到了標稱你每大業的產品,批號、規格等是什么” 。標稱企業在規定的光陰內要是歸函確認“非該企業產品”(下稱“確認非”),那么,這批樣品就不再進行檢驗,被打入“涉嫌假獸藥名單” 。
不可否認,有些企業“確認非”的產品,的確不是該企業產品 ?!按_認非”數量這么大,難道真的都不是標稱企業的產品嗎?
“發產品確認書時,我敢說,95%的企業都會確認非 。”某縣畜牧局盡職基層執法的肖科利(化名)3月2日告訴采訪人員:按照現行的《獸藥抽檢準備》和《獸藥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企業歸函確認是自己的產品,要是被檢驗后各項指標都沒什么問題,那么萬事大吉;要是檢驗后被以為不合格,要是認可結果,會被執法部門按照整個產品生產批記錄的貨值進行2-5倍的罰款;要是對檢驗結果有異議,需在收到檢驗結果起7個工作日內,向原檢驗單位申請重檢;要是對重檢結果仍有異議,才干向農業部提出重檢請求,由農業部指定重檢單位 。“企業怕麻厭”,所以,確認非幾乎士大業“最好的選擇” 。
采訪人員從抽檢準備中看到,除罰款外,要是生產企業不合格產品批次達到一定的數量,還有約摸被列入本年度重點監控企業 。那么該企業獸藥生產允許證、產品批準文號等行政允許申請,將不被受理,也不會被調度獸藥GMP檢查驗收 。要是兩次被通報為重點監控企業,則有約摸被收歸獸藥GMP證書、吊銷獸藥生產允許證和獸藥產品批準文號 。
7月1日禁售未賦二維碼產品
有望大大減少“涉嫌假”的數量
為了強化獸藥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農業部去年1月份發布2210號公告,要實施獸藥產品電子追溯碼(二維碼)標識制度 。該公告規定:2015年12月31日前,實現所有獸醫生物制品、獸用原料藥和獸用處方藥類產品所有賦二維碼出廠、上市銷售;2016年6月30日前,實現所有獸藥產品賦二維碼出廠、上市銷售 。7月1日后,禁止銷售未賦二維碼的獸藥產品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