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企業以工代訓補貼申請指南 廣東以工代訓補貼辦法

為擴大職業技能培訓規模,減輕企業負擔,支持企業穩定崗位、吸納就業,佛山對開展“以工代訓”的企業,給予每人每月500元的補貼,最長可領6個月 。
補貼范圍和對象:
1、新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的中小微企業 。對新吸納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離校兩年內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并開展以工代訓的中小微企業 。
2、停工停業的中小微企業 。對受疫情影響出現生產經營暫時困難導致停工停業,并開展以工代訓的中小微企業 。
3、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外貿、住宿餐飲、文化旅游、交通運輸、批發零售五個行業的大型企業,并開展以工代訓的 。
4、大企業新吸納本省戶籍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并開展以工代訓的 。
上述企業應為在我市依法登記注冊,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企業 。同一企業同時滿足一至四類補貼條件的,只能申請一項以工代訓補貼,不得重復申請重復享受 。
補貼標準和期限:
1、以工代訓職業培訓補貼標準為每名參保職工每月500元,企業在多個月份均符合認定條件的,可按月份數享受相應職業培訓補貼,最多不超過6個月 。所需資金從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中列支 。
2、以工代訓職業培訓補貼受理期限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在截止時間前受理的,其后審核通過的,可繼續發放培訓補貼 。
3、以工代訓職業培訓補貼不計入勞動者每年三次培訓補貼范圍 。
4、企業可同時按規定開展適崗培訓和以工代訓 。
補貼申領方式:
符合條件的企業以企業參保名稱向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交以工代訓職業培訓補貼申請 。
企業申領以工代訓補貼、人社部門審核資料等均在廣東省職業技能提升培訓補貼申領管理信息系統完成,企業登陸該系統后,按要求填寫相關信息,并根據申領企業類型分別導入相應材料 。
申請網址:http://ggfw.gdhrss.gov.cn/YCZG
補貼申請材料:
1、新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的中小微企業需導入材料:
①企業營業執照(掃描件);
②企業的銀行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或《基本存款賬戶信息》(掃描件);
③符合領取以工代訓補貼條件所在月的發放工資銀行對賬單或參保證明(各區人社部門可核實職工參保情況的,則無需提供發放工資銀行對賬單);
④就業困難人員證明材料(如就業困難人員類型由企業所在地人社部門認定的,則企業無需提供該項材料) 。
2、停工停業的中小微企業需導入材料:
①企業營業執照(掃描件);
②企業的銀行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或《基本存款賬戶信息》(掃描件);
③上一季度發放工資銀行對賬單或參保證明(各區人社部門可核實職工參保情況的,則無需提供發放工資銀行對賬單) 。
3、受疫情影響較大行業的大型企業需導入材料:
①企業營業執照(掃描件),如營業執照沒有直接體現五大行業經營內容的,則需再提供有關部門頒發的能體現“外貿、住宿餐飲、文化旅游、交通運輸、批發零售”經營內容的許可證掃描件;
②企業的銀行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或《基本存款賬戶信息》(掃描件);
③符合領取以工代訓補貼條件所在月的發放工資銀行對賬單或參保證明(各區人社部門可核實職工參保情況的,則無需提供發放工資銀行對賬單) 。
4、吸納本省戶籍就業困難人員就業企業需導入材料:
①企業營業執照(掃描件);
②企業的銀行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或《基本存款賬戶信息》(掃描件);
③符合領取以工代訓補貼條件所在月的發放工資銀行對賬單或參保證明(各區人社部門可核實職工參保情況的,則無需提供發放工資銀行對賬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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