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異地辦理身份證 京津地區人員在保定辦理身份證流程

【京津冀異地辦理身份證 京津地區人員在保定辦理身份證流程】辦理流程
1、居住地受理: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 , 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手里申請表》 , 繳納證件工本費 。其中 , 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 , 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 。
2、戶籍地簽發:異地受理點受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申請后 , 及時將受理信息傳送至申請人戶籍地公安機關 , 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及時審核簽發 。
3、居住地制作和發放證件:居住地公安機關接到經審核簽發的制證信息后 , 在法定時限內完成制作與核驗發放 , 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受理點領取證件 。換領證件的 , 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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