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連江縣高中招生人數 2022年連江縣初中招生升學方式

(一)對口升學
農村公辦初中(貴安新天地片區除外)招生工作實行中小學相對就近對口升學辦法,農村公辦小學畢業班學生按初招對口方案安排公辦初中升學 。在農村公辦小學就讀的隨遷子女均按初招對口方案安排升學 。
(二)劃片升學
1.城區公辦四所初中(教師進修學校附屬中學、文筆中學、黃如論中學、連江一中鯉魚山分校)招生工作實行按“兩證”劃片升學的辦法;戶籍在片內但不符合片內生條件的,由縣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2021年1月1日以后在我縣城區登記戶籍,但無法提供父母(或祖父母)住宅相關證件的,由縣教育局統籌安排本縣內公辦學校就讀 。
2.貴安新天地片區學校招生工作實行劃片升學:
①福州一中貴安學校招收戶籍關系在潘渡鎮仁山村、坡西村、東雁村和貴安新天地片區芳園路西北面貴安新天地商品房內的小學畢業生;
②連江一中貴安分校招收戶籍關系在潘渡鎮溪利村、塘坂村、高岳村和貴安新天地片區芳園路東南面貴安新天地商品房內的小學畢業生;
③貴安新天地片區學校招生采取查驗“兩證”(居民戶口簿、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下同)的辦法招收符合政策規定的小學畢業生 。因疫情影響導致未及時辦理戶籍遷移,2022年秋季父(母)持有貴安新天地商品房100%產權(以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為準)的小學畢業生,可以先安排入學,于2023年春季入學前將小學畢業生戶籍遷入貴安新天地(不遷戶籍的,不能享受定向生資格) 。
④自2020年8月1日起,貴安新天地片區商品房有學齡兒童入讀的,9年內不再接收同一產權地址的其他學齡兒童入學(學齡兒童戶籍在同一家庭戶口簿除外) 。
(三)回原籍升學
以下三類連江縣戶籍但戶籍地與學籍地不一致的畢業班學生若要求回戶籍所在地升初中,屬農村戶籍的,按片區小學對口的初中入學;屬城區戶籍的,按“升學辦法”第(二)點規定安排升學 。
①戶籍在連江縣某個鄉鎮,但在縣內另一個鄉鎮小學就讀的;
②戶籍在連江縣,但在民辦小學就讀的;
③戶籍在連江縣,但在連江縣以外小學就讀的 。戶籍在我縣但在連江縣以外小學就讀的小學畢業生,如申請回戶籍所在地升初中,應在就讀地參加畢業考試后,于7月4—8日持“兩證”和學生檔案到連江縣教育局報名 。
(四)民辦小學畢業班學生回公辦初中升學
民辦小學畢業班學生若回公辦初中升學,屬縣內戶籍的,按“升學辦法”第(一)點或第(三)點規定安排升學;屬縣外戶籍的,按“升學辦法”第(一)點規定安排升學 。
(五)留城生升學
戶籍不在我縣鳳城、敖江鎮,現在我縣城區九所公辦小學[實小、二實小、三實小、附小、二附?。ú缓贁得褡灏啵?、三附?。ú缓爡^內村小校)、文筆小學、鯉魚山小學、溫泉小學,下同]就讀且具有學籍(生籍一致)的小學畢業班學生,如需在城區公辦初中就讀,由家長向畢業小學提出申請,經縣教育局批準后,予以統籌安排升學 。
(六)特殊群體升學
不在我縣城區九所公辦小學就讀的小學畢業班學生,屬“連江縣2022年小學招生工作意見”“第三點”中規定對象的,需在我縣公辦初中就讀的,由家長或監護人向縣教育局提出申請,按有關政策規定予以統籌安排升學 。
(七)外籍兒童升學
不在我縣城區九所公辦小學就讀的小學畢業班學生,屬“連江縣2022年小學招生工作意見”第四點中規定對象,需在我縣公辦初中就讀的,由家長或監護人向縣教育局提出申請,按有關政策規定予以統籌安排升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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