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長春新能源汽車補貼申請需要些什么材料?

2022長春新能源汽車補貼申請需要些什么材料?
(一)補貼資金申請報告(包括: 申報單位基本情況、申請車輛基本信息及運行情況、國補和省補資金清算情況、市補資金墊付情況、省新能源汽車監管平臺接入情況、售后服務及安全保障情況以及其他需要說明的相關情況等) 。
(二)補貼資金申請表 (附件)
(三)申請單位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和行駛證復印件 。
(四)車輛銷售發票、購置稅完稅憑證、車輛買賣合同復印件 , 同等傳統車型參考價格證明材料(稅務局車輛購置稅價格報送信息系統中同等傳統車備案零售價格-生產企業提供并蓋章) 。
(五)生產企業售后服務、安全保障及廢舊電池回收等方案及承諾書 。
(六)申請補貼車輛的國家補貼和省級補貼清算證明材料 。
(七)提供材料真實性承諾書和生產企業授權委托書 。
(八)車型公告參數表及車輛一致性證書 。上述材料原則上按照省工信廳、省財政廳《關于組織申報2018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省級購置補貼資金的通知》(吉工信辦聯 (2020)35號)相關要求辦理 。申請材料裝訂成冊一式三份(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交通局各一份) , 均需加蓋公章 (必要時需提供原件) 。
申報、審核和撥付流程
市交通局負責組織和受理補貼資金申報工作 , 會同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對申請單位所上報的材料及車輛進行審查核實并向社會公示 (5 個工作日) 無異議后 , 由市財政局履行補貼資金撥付程序 。
【2022長春新能源汽車補貼申請需要些什么材料?】附件下載:關于組織申報2018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市級購置補貼資金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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