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件+入口 長沙返鄉入鄉人才農業產業項目補助申報指南

根據《長沙市返鄉入鄉人才農業產業項目支持辦法(試行)》,返鄉入鄉人才農業創業項目符合條件的可以申請補助,具體如下:
一、申報條件
1、 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返鄉農民工、留學歸國人員、退休人員、事業單位離崗創業人員等返鄉入鄉人員,在長沙市域范圍內領辦創辦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注冊時間不超過3年(按當年項目申報截止日計算) 。
2、 項目投資50萬元以上,投資范圍包括用于農業發展的基礎設施、設施設備、多年生農作物種苗、種畜禽魚、信息平臺建設、技術及成果轉化等投入(不包括人員工資、土地流轉、用房租賃、生產性農業投入品等費用) 。投資計算時間為項目申報時上年度1月1日至當年8月31日 。
3、已享受各級財政補貼的項目建設投入,不納入項目投資計算范圍 。當年已申報市農業農村局、市林業局產業項目的不得再申報本項目 。同一申報主體本項目只能支持一次 。
二、補助標準
市級每年支持項目不超過40個, 單個項目按項目投資的3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
三、申報材料
1.長沙市返鄉入鄉人才農業創業項目申報表
2.項目投資憑證,包括合同、發票、資金流水等
3.申報主體注冊登記證明
4.返鄉入鄉人才身份證以及相應的高校畢業生、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證書,退役軍人退役證明,事業單位離崗創業審批表,退休人員退休證明,村(社區)返鄉農民工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
四、申報入口
網站:長沙人才智慧導航
APP:長沙人才(應用商店搜索下載)
五、申報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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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入口 長沙返鄉入鄉人才農業產業項目補助申報指南】六、咨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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