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積金關于調整公積金貸款相關規定的通知

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調整公積金貸款相關規定的通知
各相關單位及繳存人:
為貫徹落實《成都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優化完善房地產政策促進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成房領辦發〔2022〕2號)文件要求,現將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以下簡稱公積金貸款)相關調整事項通知如下 。
一、調整最低首付款比例
購買首套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從30%調整為20%;購買第二套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從40%調整為30% 。
存在逾期情形需提高最低首付款比例的,仍按原有規定執行 。
二、調整最高抵押率
住房價值全額用于抵押,借款金額不超過抵押物價值的比率從70%調整為80% 。
三、調整最高貸款額度
符合貸款條件的兩人及以上繳存人家庭購買首套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從70萬元調整為80萬元 。
符合貸款條件的兩人及以上繳存人家庭購買第二套住房的,以及單繳存人家庭購買首套住房或第二套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仍按原有規定執行 。
四、相關事項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原有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執行 。本通知未盡事宜,按原有規定執行 。
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成都公積金關于調整公積金貸款相關規定的通知】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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