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新型職業農民認定初級待遇 長沙市新型職業農民

根據長沙市農業農村局印發的《長沙市新型職業農民評價認定管理辦法(試行)》,對認定為初級、中級和高級新型職業農民的,分別給予相應待遇 。
初級新型職業農民認定條件:
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從事農業3年以上,取得新型職業農民或現代農業領軍人才培訓證書 。
2.具有相應的生產經營規模,特別優秀的不受生產經營規模限定 。【長沙新型職業農民認定初級待遇 長沙市新型職業農民】

1、一次性補助
認定為初級的,由區縣(市)按每人3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助,,直接發放到申報對象個人社保賬戶 。
2、職業晉升
對認定為初、中級新型職業農民的,繼續從事農業生產經營且業績突出的,兩年后可申請晉級為中級、高級新型職業農民 。
3、信貸支持
對認定為全市初、中、高級新型職業農民的,各級各部門在項目扶持、農村土地流轉、農業配套生產設施用地等方面納入優先支持,鼓勵金融機構優先給予信貸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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