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西鄉塘區對提供疫情防控相關線索人員實行獎勵通告


南寧西鄉塘區對提供疫情防控相關線索人員實行獎勵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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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鄉塘區對提供疫情防控相關線索人員實行獎勵的通告
為全面貫徹落實自治區和南寧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充分調動廣大群眾監督、參與疫情防控的積極性,全力阻斷疫情輸入渠道嚴防蔓延,經西鄉塘區疫情防控指揮部研究決定 , 對主動提供在西鄉塘區轄區內未及時報備的來自中高風險地區或所在市縣區的返邕來邕人員、未被發現的“三非”人員有關線索,實行獎勵制度 。
一、獎勵對象
全體公民
二、獎勵辦法及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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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在抵邕前提前24小時向目的地村、社區報備的;
2.未在抵邕后12小時內向所居住地村、社區報告并按照要求落實健康管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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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在社區管控范圍內的居家隔離或居家健康監測人員未經社區同意私自外出,違反管控措施的 。
【南寧西鄉塘區對提供疫情防控相關線索人員實行獎勵通告】以上各類人群違反管控措施的,經所在社區查實,給予提供線索人員100元獎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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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安機關查實,按照每抓獲一名“三非”人員300元計算獎勵 。
三、提供線索方式
可采取電話方式向涉及上述人員居住地所在的村(社區)居委會提供線索 。線索信息應早于公安、衛健、指揮部信息推送及社區主動排查發現時間,同一線索屬多人多次提供的,獎勵第一提供線索人 。
四、認定審核方式
各村(社區)居委會接到群眾提供的線索后,登記好相關信息,并將相關信息及時上報所在的鎮、街道,鎮、街道對報告的相關信息進行審核后將審核結果及時反饋到村、社區 。舉報“三非”人員獎勵認定由公安機關進行審核 。
五、獎勵兌現辦法
各鎮、街道負責對提供線索人員發放獎勵(除“三非”人員外);公安機關負責對提供“三非”人員線索人發放獎勵 。
六、相關要求
為了便于核實信息并及時對相關重點人員采取防控措施 , 提供線索人員需準確、客觀、真實地提供相關人員的詳細信息及本人的聯系方式,受理單位負責為提供線索人員保守秘密 。
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
西鄉塘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領導小組指揮部
2022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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