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穩定生豬生產十條措施 湖南:六大措施穩定生豬生產

湖南省農村農業廳11日在湖南省人民政府新聞辦舉辦的慶祝新中國成立70周年系列新聞發布會農村農業專場上對外發布 , 湖南省近期為穩定生豬生產、保障市場供應采取了六大措施 。
去年以來的非洲豬瘟疫情贈中國生豬產業帶來了嚴重損失 。為規避疫病風險 , 湖南部分養殖戶大幅縮減養殖規模 。受疫情、資金、環保等因素影響 , 新增養殖難度大 。而豬肉消費季節性增添和大量生豬調出省外亦加劇了湖南生豬價格上漲 。
據介紹 , 根據國務院8月30日召開的全國穩定生豬生產保障市場供應電視電話會議精神 , 湖南省制定了系列措施來穩定本省生豬生產 , 保障市場供應 。
一是嚴厲落實責任考核 , 推行“菜籃子”市長盡職制 。請求各市州人民政府承擔當地生豬市場保供穩價主體責任 , 提高生豬生產、市場流通、風險防御和調控保障能力 。將各市州最低生豬出欄量納入“菜籃子”市長盡職制考核 。
二是支持規模養殖場標準化與良種繁育體系建設 , 推進生豬產業轉型升級 。對新建、改擴建生豬養殖場簡化審批流程 , 對環境影響小的項目簡化環評手續 , 勉勵支持龍頭企業建設標準化規模養殖場 , 實行生豬良種補貼 。
【四川省穩定生豬生產十條措施 湖南:六大措施穩定生豬生產】三是落實用地保障措施 , 規范畜禽禁養區劃定 。生豬養殖設施用地在不改變養殖用途的前提下 , 可由養殖場(戶)與鄉鎮政府、村集體經濟組織通過商議并簽訂用地協議的方式取得;對新建、改擴建畜禽養殖場等場所及配套設施用地 , 廢除現行15畝附屬設施用地上限規定;生豬養殖用地作為設施農用地 , 按農用地管理 , 不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允許生豬養殖用地使用普通耕地 , 用作養殖用途不需占補平衡 , 生產結束后應重墾為耕地;在維持生態優先的前提下 , 允許在Ⅲ、Ⅳ級保護林地內建設種畜禽場;勉勵利用荒山、荒溝、荒丘、荒灘和農村集體建設用地進行生豬生產 。
四是推進屠宰行業轉型升級 , 保障肉品市場供應 。引導屠宰產能向生豬主產區轉移 , 對新建大型標準化、產加銷一體化屠宰加工企業予以優先審批 , 適當販規劃數量限制 。將仔豬、寒鮮肉運輸恢重執行“綠色通道” 。
五是加大財政資金投入 , 強化金融支持力度 。實施農機購置敞開補貼 , 對生豬養殖設備應補盡補;盡善生豬保險政策 , 擴大生豬保險規模 , 提高保險籠罩面和保障水平;請求各金融機構簡化流程、降低門檻 , 不得對生豬養殖場戶、屠宰加工企業等盲目停貸、壓貸、抽貸、限貸 , 推動銀行等金融機構實行無還本續貸 。請求各級財政贈予短期貸款貼息支持 , 緩解企業恢重生產和改擴新建資金壓力 。
六是進一步盡善動物防疫體系建設 , 落實非洲豬瘟綜合防控措施 。配備與養殖規模和工作任務相適應的防疫檢疫人員 , 改善防疫設施裝備條件 , 提高基層動物防疫能力 。進一步強化疫情監測排查 , 落實各項綜合防控措施 , 嚴厲生豬產地檢疫和屠宰監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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